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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曲周县大队关于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示为进一步加强曲周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拥堵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曲周县大队现将辖区内新增电子警察设备及新增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公示。 1、光明街与明华路交叉口20米处卡口; 2、光明街与公仆路交叉口北170米处卡口; 3、公仆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处卡口; 4、振兴路与太行街交叉口东280米处卡口; 5、育才路与光明街东600米处卡口; 6、文昌街与企之路交叉口处卡口; 7、人民路与利民街交叉口北20米处卡口; 8、太行街与振兴路交叉口南80米处卡口; 9、新华路与太行街交叉口东200米处卡口; 10、新华路与达康街交叉口西300米处卡口; 11、振兴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130米处卡口; 12、人民路与东环路西230米处卡口; 13、人民路与达康街东450米处卡口; 14、人民路与西外环路西130米处卡口; 15、曙光路与兴达街北20米处卡口; 16、人民路与中兴街南300米处卡口; 17、光明街与南环路北80米处卡口; 18、南开街与南环路北200米处卡口; 19、建设街与南环路北50米处卡口; 20、达康街与北环路南100米处卡口; 21、达康街与南环路南80米处卡口; 22、曙光路与东环路西50米处卡口; 23、晨光路与东环路西200米处卡口。 以上电子警察设备,对尾号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1、230国道1596km+380m处卡口(曲周南赵庄村口西); 2、230国道1575km+300m处卡口(曲周郭王庄村东1600米); 3、514国道186km+620m处卡口(曲周县西韩固村口北)。 以上电子警察设备,对未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以上点位公示5日后启用。公示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4日。 |